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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0日 星期五

19

四周是銅牆鐵壁



沒有半點破綻的監獄



只能看著外面世界的流動



卻無法介入



如同看著時間流動



卻不能控制



即使死在裡頭



也沒有人會朝這裡望一眼







完全被世界遺忘了

2008年5月31日 星期六

18

凍死了



這是哪?



某個場所



邁向死亡的場所



黑暗的空間



像是被冰塊覆蓋的地方







頭然腦袋陣痛一下



身體不像是自己的



會死?



硬撐下去應該沒問題



能撐多久



靠天意……

2008年5月16日 星期五

17

一條光之道路



不代表希望



而是炙熱



一個人走在其中



旁邊似乎有可以依靠的



眼前一片空白



入口在哪



出口在何方



我為何在這裡



不知道



不知道



好熱



快被蒸發了



沒有人來救我



得靠我自己的力量



走出這裡



Good ending



Bad ending



DOTCH!

16

是喜歡,還是朋友?



我希望是後者



又是那條螺旋通道



將我倒入無盡的那頭



拜託



這麼簡單的界線



為什麼我連分都分不清楚



別再問了



OK?另一個我



另一個開始



代表著這次將結束



什麼都要從大學開始嗎?



讓我



只要一個小小的



滿足



我什麼也不求多



朋友型



就這樣



非常簡單



連這麼簡單都達不到



乾脆斷路算了

2008年5月10日 星期六

00

《心》並不是小說,也不是劇本,只是以一種「心眼」來看待事情的角度。



超越光,超越無限,超越愛。



因此,我,創造了《心》。



消極的講法,就是無法立標題的東東,都會在裡面。只是,寫到最後,連我自己都不知道在寫什麼了。



或許就像我開無名一樣,也不知道為什麼要開,之後就開了。寫了一堆自己搞不懂的東東。換了三個帳號,也不怎麼熱絡。



心中的東東,實在是很複雜的結構。



希望能無止盡地寫下去,出版後就有錢;但是面對現實:國際紙價上漲、國民讀書率爆低,誰會欣賞呢。



雖然很想要快樂地繼去下去,但現實總是讓我不能持續……



越講越灰暗了。本人是超級黑暗的……哪天才會變光明呢?大概是等π有精確數值時……



別問我怎麼寫的,我也不知道……

2008年5月2日 星期五

15

又崩毀了



LeMU在二零一七年崩毀一次



二零三四年



如果你又玩到壞結局



那就是崩毀了兩次



我,是第幾次?



數不清了,我記憶力也沒那麼好



我也不想去記



記多了,只會傷害精神



到時候跑出更多人格



我也吃不消



幸好,越來越看開了



頂多也只是:







就這樣一個字



以前還會悲哀幾個月呢



反正,還有很多機會



我還有很多退路

14

頹廢?



不會啦



至少,我還是活著



活著變頹廢



死了,會積極嗎?



我想很難吧



如果能有重大改變



如果能像天堂一樣



那就不會沒有希望



混亂不是一天造成的



腦中是理想



現實是互鬥



只要身為人



沒一天平靜

2008年4月18日 星期五

13

像是莫比斯環般



無限向下伸展



這是哪?



只能看到小小的紅點



在整條通道的最底部



現在建築技術那麼發達



做出這種建築物也不稀奇



只是,黑暗



只有微微的光線透入



我是誰?



我還活著嗎?



一直走下去



是自己的腳在走



還是「別人在操控我的腳」走?



世界,像是光速般進步



這裡,連要行走一公分都是如此困難



就像在厚重的鉛水裡游泳般



快速,得到什麼



生產更快速



失去更快速



總和為零



地球也同樣歸零中



詭異的通道



沒有盡頭的世界



時間也像停止一樣



我唯一能做的



就是在這種情況下



想這些無意義的事



反正走不到盡頭



也不知道自己為什麼會來到這裡



就這樣維持下去吧

2008年4月12日 星期六

12

有一個寶座



只要坐上去



就能光耀門楣、薪水暴漲



如同戴上皇冠般



然而,寶座只有少數幾個



人們為了那個寶座



使用各種手段想得到



因此,造成了競爭



甚至是惡性競爭



是否一定要爭得那個寶座



未來才會平順



如果不強行取得



又會有什麼影響



不搶得寶座



下場就是入地獄



這根本是場不公平的競爭



所要付出的代價



遠比人類所能負荷的多太多了



我,適應不良

2008年4月5日 星期六

10

人格分裂?



好啊,沒什麼不好,這是必要的。



一體多人的存在,一次表現出不同的人,劇本編寫上就是需要這種特質。



人,因此變得有趣,與他交談,就等同於與「他們」交談。



不用醫好也罷。



除非鬧「人格交換」,被不認識的人格鑽進身體裡。



這樣都「看光了」,才要醫治。



但是,若與萌蘿莉交換。



那就是例外。



請便。

11

雨,何時才會停?



好問題



我不知道



但我知道,要幫活在雨中的人撐把傘



用各種方法



反過來看



我是第一個要被別人撐的吧

2008年3月28日 星期五

09

每次都到幾乎要分離了,我才會發現某某人的「好」。



沒想到,自己雖然說著大道理,卻無法脫離這個現象。



可是就算我發現了,我又能做什麼。



這種感情只能藏在心裡。



說了,世界不會改變;說了,也不會因此「那個人」會對我另眼相看。



早點認清自己的愚蠢還是好的。



隨時都能將個體消滅。

2008年3月25日 星期二

08

將一件事情搞懂,是否能增強自己的某種技巧?



這句話,可能隨時會被推翻。



宅軒曰:「大學交女朋友。」



反駁:愛一個人能維持多久?一年?兩年?三年?瞬間?三十年?



「F=kx,相愛的兩人就像彈簧,當雙方都施加壓力時,如果超過彈性限度,彈簧就會斷掉;失去聯繫的兩個人可能再也不會見面了。」



再怎麼喜歡一個人,都將因時間的改變而慢慢消逝。



時間,我恨你。



原來,最大的黑手,就是時間。



看來,人人都要具備「特異功能Ψ」。

2008年3月21日 星期五

07

以前,如果被老師稱讚,我可能會很高興。



現在,別說稱讚,我最怕人家提到我。



是什麼重大的改變,讓我不敢面對自己。



連鏡子都不敢照了。



當鏡子出現自己的那一刻,就像某個東東,自己的「仮面」被顯現了。



曾子說:「吾日三省吾身。」



我連「省」都不敢「省」。



就是怕看到自己的「仮面」,而自暴自棄。



但說實話,每天都很灰暗地過著。



不知道出口在哪。



就像算著圓周率的電腦,無止盡地,工作著……

06

就算明天缺席,也只不過是在點名板上打個「叉」而已。



去了,能在「人」的記憶之中留下什麼嗎?



別看自己好像沒有人陪,也能靠幻想度日。



其實,人與幻想還是有差的。



真實,虛幻,二者缺一不可。



如果,因此有人打電話來問侯我,我會很高興吧。



如果是女生,我絕對會融化。



每個人,心中都會有「某個人」的記憶。



我,是誰「記憶」的一部分?



可能沒有吧。



突然問我:「你最記得小時候的誰。」我或許能說出姓名。



但是,也只不過是單方面。



小時候遇到的人,早就忘記有我這號人物存在了。



我很單薄,是吧。



薄到其他記憶進來時,我也就消失了。



是否能有一個方法,能將自己強灌入某人的記憶呢?



看起來真像犯罪。



大概,犯罪就是最後手段吧。



人被逼到絕路時,總是會犯法的。



不過,記憶也不是存在於法律與道德的集合裡。



應該,沒什麼差吧。

05

生命是建立在什麼價值上,才顯現它的意義?



女人,金錢,還是對抗時間?



某同學有很好的女人緣。



他懂得打扮,也懂得前衛藝術。



在走廊繞一回,女人緣也巧巧地增加了不少。



常看他身邊都有女孩子圍繞。



這就是「厲害」的地方?



但是,過了在「這個校園」的時光,誰又會記得他的豐采?



那被稱為「當時」的東東,轉瞬凋零。



他的「得」,也只存在於「那個」時間點。



而我,卻強拉著永恆不放。



只為了能切合莎翁―作古近四百年的老頭。



到底誰對,誰錯?



或許,我真的老了,連瞬間與永恆也分不清了。



或是說,我很貪心,占有慾很強,只要「一個」,還要「持久」。



莎士比亞的人生哲學,在「那個時候」,就顯得黯淡無光。



而我,很不幸,是活在「那個時候」,活在「瞬間」,不是「永恆」。



莎翁的詩,能夠抵抗時間的淫威。



但是,連當下都不能滿足,更遑論是持續一輩子。



Yet do thy worst, old Time; despite thy wrong

My love shall in my verse ever live young.



我可以暫時否定你嗎,莎士比亞?

04

對於未來,我並沒有多想。



還是沉醉在夢中。



去哪都一樣,不是?



如果做了什麼可以消滅嘴砲,我會願意拚盡全力得到。



然而現狀是,即使餓死也不會有什麼結果。



中文、英文、哲學、資管、音樂,哪個都差不多。



興趣廣泛,就是無法選擇。



只是以後要有錢而已,不然幹麻貪污。



活著不就是這樣。



所以,不管「幾次」,那就隨便啦。



只要有網路線,不要被二一,不要太爛,隨便去。



沒有目標,只能被神牽著走。



這樣也好,少點心煩的事,瞪著志願表是無意義的。

03

如果成堆的知識能帶給人幸福,了解它就有用。



如果只是為了自私的利益,那就丟掉。



念那麼多,以後也用不到。



去買東東,向店員說微積分,「這個洋芋片可以設成X^2元,把它微分變2X元」,他就會滿頭霧水。



也沒有讓台灣因為這些知識獨領風騷。



念這幹麻?



大概是以後貪污,可以找藉口逃脫,靠嘴砲免責。



原來,知識這麼簡單學。

02

文章一個人看不懂,是自己的問題;但是幾乎沒人看懂,那就是作者的問題。



我的無名難懂,是我的錯嗎?



阿宅錯了嗎?阿宅錯了嗎?阿宅真的錯了嗎?



不,我是對的。



人類的愚蠢,不是一天造成的。



看不懂別看,看得懂留下。



這是生存原則。

01

DVD兩片散在盒子旁,那是「秒速五公分」限定版。



「究竟要以什麼速度活著,才能再次見到你」……



標題打著。



超光速?使用特異功能Ψ?



或許不重要吧。



重點是,兩個人要在一起。



我能和誰在一起嗎?



有哪個人願意跟我在一起?



想要的不出現,不想要的擋在眼前。



這是我的窘境,無法逃脫。



散亂好像也是一種美,偶爾不把它放進盒子,也有獨特的美感。



但是,雜亂就不美了。



無論如何,這都與速度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