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15日 星期一

有法律等於沒法律

設定很多法律,如果不遵守,就等於沒有法律。



有規定不遵守,就和沒有一樣。



颱風來臨時,本來就不該站在大浪旁觀看,被捲走是活該,海巡署不用救。



明明寫著水深危險,卻喜歡去戲水,這樣的溺水不需要救,這也是自作自受。



很多資源應該用在正確的地方,而不是用在白癡的身上!

1 則留言:

匿名 提到...

........辭窮